14余万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补助标准提高

  记者日前从太原市民政局获悉,按照省政府安排,太原市从今年11月1日起,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人均月补差提高10元,将农村居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6元,以缓解因猪肉、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以及液化气价格上涨给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带来的影响。此外,省级财政对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
至1200元,据统计,全市14.53万名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将从中受益。

  按照省政府今年第114次常务会议 "从今年11月1日起提高我省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的有关精神,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于昨日下拨全省各市共计1576.4万元。其中,709.7万元用于提高我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78.7万元用于提高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88万元用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底,太原市共有城市低保家庭44708户、低保对象86751人,农村低保家庭35510户、低保对象54523人;截至去年底,太原市共有3960户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市民政局低保中心和救灾救济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按照省政府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好这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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