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始对10县新农村建设进行督查
本报讯 记者在15日上午召开的全市农业系统工作汇报会上获悉,我市即将开始对10县(市、区)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这次督查的内容是:新农村建设组织领导、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改革与加大建设投入、“和谐文明”创建活动及农民教育培训、民主
政治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重点督查2006年省级试点村 “规划编制”、“四化四改”、“五个一工程”任务完成情况,2007年省级重点推进村“规划编制”、“四化四改”任务完成情况。
具体实施步骤是,11月16日——11月19日为各县(市、区)自查阶段。11月20日——11月24日,由市新农村建设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11月26日召开全市督查工作总结汇报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做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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